• What the dog saw,我译做《狗之所见》,乃是Malcolm Gladwell为《纽约客》撰写的专栏文章之合集,计有十九篇。迄今为止,我已就其中的四篇写过读书笔记,分别是第三篇第七篇第十七篇第十八篇。

    计划在两周内读完剩余十五篇,并写读书笔记——当然,目前尚是计划。

    第一篇 The Pitchman

    副题是“Ron Popeil及对美国厨房的征服”。

    Ron  Popeil的家族企业征服了美国家庭的厨房,他们开发的厨房用具广受欢迎,且新品不断涌现。该企业之所以成功,作者认为,是两种家族特质——Pitchman(姑译为“推销员”)和Tinter(姑译为“小工匠”)—结合的成功,或者换言之,是一手抓产品研发,一手转销售,两手都过硬。

    其中一以贯之的,乃是对产品的重视。他们认为:“卖得最好的产品是产品自己卖出去的”,所以产品研发绝对不能与营销分离,产品在设计阶段,在创新性功能之基础上,既要考虑产品的最后呈现是用户友好的、是容易销售的。Ron Popeil不依靠市场调查、研发团队、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商业顾问,他和他的团队凡事亲力亲为——“他在自己的厨房想出新点子,找来伙计实现,然后亲自推销。”

    他们的最强点还是推销(picthing),在垃圾时段买下长时间的广告,用街头推销的方式卖东西。新的厨房用具向大多数创新一样,都意味着破坏,破坏人们的生活习惯。怎要才能让人们接受这一点?漂亮、有名、诚信(这是使用明星代言的逻辑)都是不够的,你得反复向消费者解释这个产品,让产品本身成为明星。解释,不是解释一次、两次——普通的推销员(salesman)是这么做的——是解释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这也是他们买下垃圾电视时段放广告的原因:一,电视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聚焦于他们的产品;二,有足够长的时间来反复解释。

    第二篇 番茄酱谜题(The Ketchup Conundrum)

    此篇很有趣。虽然它所旨在回答,其实就是文章的副题:“为什么芥末有几十种,而番茄酱还是亨氏(Heinz)一家独大?”。但全文读来,又不吝一则番茄酱小史。

    作者说:“幸福程度,在某个意义上,就取决于这个世界对人们不同、无尽的偏好的满足程度。”(参差多态乃幸福的本原)。由此,不同种类的调味品,芥末、酱汁,等等总能找到自己的用户群,且时有新味道、新品牌成功上位。而番茄酱则不然,至今犹是“亨氏”独大。作者分析,其中缘由乃在于亨氏的产品业已做得太成功,后来者并无创新、改进的空间。

    它家的番茄酱涵盖了人类的五种基本味觉——咸、酸、苦、甜和鲜(当然,在我这样的巴蜀人士看来,缺少“辣味”简直不可理喻;“鲜”的原文为umami,来自日文,作者形容为鸡汤、蘑菇之味)。他形容:吃亨氏番茄酱,先是舌尖感觉到甜味和咸味,然后是舌的两侧,酸味感觉最为强烈,最后到舌根,苦味和鲜味顺着口水咽下去。 

    第四篇  True Colors

    副题为“染发及战后美国的一段隐秘历史”

    巴黎欧莱雅,“你值得拥有”(Yor are worth it)。在千禧年前,此口号的版本是“我值得拥有”(Because I'm worth it)。而这后一个口号的启用,可追溯到1973年。当年欧莱雅打入美国市场,要挑战Clairol(伊卡璐)在染发市场的垄断地位,是广告公司的一名文案Ilon Specht想出了这个点子。

    伊卡璐也有一些出众的口号,最有名的是那句:“她染了还是没染?”(Dose she or doesn't she?)。这句口号出自另一为撰写文案的女士之手,她名Shirley Polykoff。在二战结束时,染发还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全美染发妇女的比例不过7%。伊卡璐的产品第一次令得女性可以在家里方便地染发。此时伊卡璐的广告着力在使“染发”这件事变得令人尊重和主流,所以他们使用邻家女孩做电视广告的模特,在平面广告中让孩子与母亲同时出现以去除其中的性含义。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从艾森豪威尔到卡特,正是妇女走入工作场所、争取自身权益、意识全面觉醒的年代。染发给予女性决定自己发色,也即样貌的自由,使得她们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所以也就是在这个期间,伊卡璐的产品配合广告,使得美国妇女染发的比例上升到了40%。

    欧莱雅来挑战伊卡璐。前者比后者要贵一些,而质量上并无太大区别。在绞尽脑汁之后,是Specht的点子胜出了,她说:“我并不介意为欧莱雅多花点钱,因为我值得拥有。”是的,“我值得拥有”,不是为男人或旁人,是为自己。在欧莱雅的广告中,他们采用独立、有力的女性,广告语也由这些女性说出,而非象伊卡璐的口号那样采用男声旁白。欧莱雅的策略适应了1970年后的时代变化,到1980年代,就超越伊卡璐成为排名第一的染发品牌。而到了1997年,欧莱雅公司更用这句口号来宣传公司旗下所有的产品。

    2000年以后,欧莱雅将“我值得”换为“你值得”,事实上是缓和了腔调,与伊卡璐的诉求开始汇合了。不过直到现在,这两种产品的使用者看上去仍有明显的不同。现代广告业的基础之一是弗洛伊德——你必须赋予产品以含义(对充分竞争的廉价的家居产品尤其如此),然后自有臭味相投者。

    第五篇 John Rock's Error

    John Rock何许人也?

    他乃是发明口服避孕药(英文可以写作大写字母开头的“Pill”,可见其与日月同辉的地位)的三人帮之一。另外两人研究出来避孕药的机理,他则主持临床试验,推动FDA给予许可,并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去极力获取罗马教廷的认可——可惜教皇保罗二世在1968年最终裁定:反对口服避孕药和其他一切“人工”的节育方法。John Rock认准他的药符合教义, 因他认为其方法是“自然”的。妇女在过了一个排卵期之后会分泌一种黄体激素, 这种激素会阻止卵巢排卵——直到下一个排卵期——从而形成所谓“安全期”。而他们发明的避孕药说到底就是黄体激素药片。

    然而何谓“自然”?女性在成熟之后,至闭经之前,大约每二十八天会行经一次。此乃我们已引以为常的“自然”。就典型的现代西方妇女而言,一辈子要经历的行经次数在三百五十次至四百次之间;而在更自然的状态中,如学者对非洲马里某部落的研究,那里妇女一生的行经次数不过在一百次左右。显然,是土著妇女更多的生育和哺育减少了她们的行经次数。

    所以从进化的角度看,现代妇女其实在生理方面经历了巨大、剧烈的变动——突出的就是行经次数成倍增长,而这种增长也相应增加了罹患子宫癌、乳腺癌等癌症的几率。因为癌症之所以发生,说到底,就是因为细胞在分裂、复制时出错,导致某些细胞“失控”增长,也就是说:任何能使得细胞分裂次数增加的事情都会增加患癌的风险。就以排卵为例,女性在排卵时,卵子会刺破子宫壁,为了修补,子宫壁的细胞就必须分裂和复制。很简单的推理就是:行经次数越多,排卵次数越多,患上子宫癌的概率就越大,而避孕药不吝正是减小这一概率的良药。

    避孕药能防癌。这是John Rock所不晓得的,是他的“错误”——当年他若以此理由向教廷陈情,教廷庶几可批准之。

    第六篇 What the Dog Saw

    Cesar Milla从墨西哥移民而来,他有一项特别的本事:驯狗。那些极端烦躁、暴力的狗,一经他的手就能很快平复和驯良下来。Cesar认为狗不听话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美国人对狗过于溺爱,“在美国,人们把狗当成孩子来对待,人对动物的权威无存。”狗光是训练、关心是不够的,还需加上纪律。

    在动物之中,狗是少有的会察言观色的种类。狗会注意到主人体态的微妙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是人本身也未察觉的。研究发现,撕斗两条狗,它们的主人之间往往就存在敌意。另一方面,如狗对主人不驯服,其原因大多是由于主人的意愿表达不清晰、不连贯。意愿的表达需要体态的配合:移动速度、手势、眼神、语速等等。Cesar 正是此方面的大师,就好比里根和克林顿在政治领域的地位一样。  

    第八篇 Million-Dollar Murray

    副题是:“为什么无家可归一类的问题解决容易、而管理起来难?”

    Gladwell在本文中说的一半纯属滥调。他把“八二原则”又举例说明了一通,不过他用的是统计学里的术语——(Power Law)“幂律”。题目中的“Murray”是个“死硬”的流浪汉,而叫他“百万Murry“,是指政府为了管理这样的流浪汉,耗费的钱财超过百万。与”业务“的、偶尔光顾收容所的无家可归者不同,这样的或酗酒、或吸毒、或有疾病的流浪汉虽然人数不多,耗费的资源却占了大头。普惠的、以”管理“无家可归者为宗旨的收容政策并不能解决这些死硬分子。于是某些地方当局开始采用别样策略——他们为这些最难缠的免费提供公寓,帮他们稳定下来,帮他们寻找工作、融入社会。一句话,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问题。

    Gladwell的不同之处是他额外讨论了为什么依据幂律的解决方案并未被普遍采用:因为这种政策对左、右两方都不讨好。以上述无家可归解决方案为例,它有效率,但不公平——社会上多有鳏寡孤独,为什么要对某一部分无家可归者区别对待?这种基于”成本收益“的芝加哥学派的冷酷计算在左派那里通不过。另一方面,享受这种政策的流浪汉多属”不自助者“,右派也会认为他们配不上这样的照顾。

    ”我国现有6400万的汽车保有量当中,有1800万属于黄标车,占到总数的28%,而其污染物排放量占汽车总排放量的 75%以上。“(据2009年8月的数据)

    第九篇 The Picture Problem

    副题是:“Mammography, Air Force, and the Limits of LooKing”

          纵马疾驰会是个什么姿态?

          想来应是骏马四蹄腾空,前蹄前展,后蹄后扬,草上飞也。数千年来,或者说有绘画以来,我们皆如此描摹,直到摄影术的发明——摄影术拍下的影像告诉我们:马在四蹄腾空时,腿不是伸展,而是收缩的,四蹄都往中间收。摄影术、摄影产出的影像逐渐在我们的文明中取得压倒性的优势,所谓“眼见为实”,不过这里的“眼”已是机器之眼。

          我们今天怎么对待癌症呢?典型的方案是:用强大的摄影设备,取得清晰的图像,尽早发现恶性肿瘤,然后采用雷霆手段加以处理。一切以取得图像为起点。Gladwell在此篇中特别讨论的是乳腺癌,是mammography(早期胸部肿瘤X射线透视法)。他发现,用此方法探测乳腺肿瘤,其难度堪与海湾战争期间,美军飞机在数千尺的高空用特殊的照相机定位伊拉克的火箭发射车相比。困难在于很难获得充分的目标信息——即令摄影器材已飞速进步。信息不明,解读更难。

         据估计,在每千个美国六十岁以上的妇人中,九个人在十年之内会死于乳腺癌,如果一年做一次mammography检测,这个数字会下降到六,但这意味着:医生们为了救这三个人,要看十万张X光片。这其中低效率的原因除了信息的准确性和解读的困难之外,更多地与癌症本身的特性有关:一,乳腺癌可能正好在两次mammography检测之间才现形;二,个体对癌细胞的抵御能力,也即机体的自愈能力,差异很大,基本取决于自己的基因,是“天注定”。所以在很多情形下“早发现、早治疗”也于事无补。那么人该各安天命了?此篇终了,Gladwell也无特别的结论,他大概是想破除对早期胸部肿瘤X射线透视法的迷信罢。

    第十篇 Something Borrowed

         副题是:"一项剽窃指控应该毁掉你的生活吗?"

         假设, 你发现一个同事总是跟你穿得一样,不是简单的“撞衫”,而是跟随你整个穿衣打扮的方式,那么你可以控告她(或他)剽窃你的创意,或者干脆起诉她(或他)侵犯了你的知识产权吗?

         作者Gladwel就被告知:有一部百老汇话剧“Frozen”,把他在《纽约客》上发表的“Damaged”一文中的人物生活做了原型,并且很多精彩对白被一字未改加以引用。此事引起了他对剽窃,或者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研究之下,他发现,知识产权法律的立法原则——这一原则事实上已清楚写在美国宪法中——不是简单的“你不应该偷窃”,恰恰相反,这些法律规范的是“在什么情形下你可以偷窃”。换言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来(在时间上)都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正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既能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从而鼓励发明创造,也能使整个社会从成员的发明创造中受益。具体到文学、音乐等领域,对前人东西的引用、转化、化用更是频繁(钱锺书《谈艺录》,贯穿全书的皆是此种考据),而且某种程度上正是创新之源,情形更为复杂。他认为,近几十年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过多地偏向了“个人利益”一方。

         开头关于“撞衫”的那个例子并非来自Gladwell,是我对他的一句话“I don't take anything from you when I copy the way you dress”的演绎。这算剽窃否?

    第十一篇 Connecting the Dots (将疑点连成线索)

    本篇的副题是“情报系统改革的悖论”(The paradoxes of intelligence reforms),文章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没有完美的情报系统。

    情报系统面临的困境根源于情报和系统两方面。

    首先,“噪音”太多。事情,如“911”,发生后再回过头去看,线索昭然若揭,但在事情发生前,真假情报就是千万个散落的点。

    其次,情报系统在某一方面的改进不可避免以牺牲其他方面为代价。比如,提高系统的灵敏度确实可以降低“大事件”发生的概率,但这样做,一会增加成本;二,也必然增加“假报警”的数目,从而反过来又造成系统敏感度的下降。此便是“狼来了”的困局。Gladwell举了一个著名的例子——斯坦福教授David Rosenhan向精神病院派送假病人——来说明。再比如,情报系统究竟是采用集中式,用一个精干内聚的组织来处理?还是引入竞争机制,如FBI和CIA般分立?都是既有成功,也有失败,唯一确定的是:没有明确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

    第十二篇 The Art of Failure

          在每个时代的竞技体育赛场上,总有一些“千年老二”,较近的,如鲍春来,如吴敏霞。一般认为,他们与冠军选手在技术上乃是伯仲之间,之所以异常大概率地败北,“心理因素”居多,是在”压力“之下动作变形。Gladwell将此种类型的压力之下的失败称为choke——可以翻作”窒息“,或者”失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竞技选手久经训练形成的本能——那种熟练、精准和自然反应——丧失,从熟手变回初学者,招招式式都需想清楚,想得愈多,动作愈刻意,速度愈慢。

          此外,Gladwell指出,还存在另外一种压力下的失败,即Panic(”恐慌“)。一个不会游泳,或者泳技糟糕的溺水者的表现就是恐慌:他会在水里瞎扑腾,并抓住视野里能看到的一切东西求生——救生员或稻草。”恐慌“产生的原因是压力会抹去我们的短期记忆,使得人不得不求助本能,或者求助长期记忆——换言之,一个有经验的泳者发生恐慌的概率要低得多。

           产生”恐慌“与”失灵“的原因截然不同。”恐慌“可治,药方是更多练习,累积经验,提高记忆,所谓”艺高人胆大“。”失灵“几乎无解。常说顶尖高手之间,比的是心理素质,是”气场“。我愿意称之为元神。是故,漫画中常见对决双方幻化出各自元神交战,亦不无道理。成王败寇,莫不天定。

    第十三篇  Blowup

          副题是:"像挑战者号爆炸这样的灾难事故能怪罪于谁呢?谁也不能。而且我们最好习惯这一点。"

           当年在全球电视直播中,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升空后爆炸。事后调查发现其直接原因是火箭助推器的一个密封圈存在缺陷,导致火苗溢出,引燃了一个外置的燃料箱。另一方面,研究者也发现,事件中牵涉到的人都做了规章要求他们做的事——是若干微小的、看起来无害的、勉强能称为“疏忽”的疏忽累计起来,导致了最后灾难性的后果——事件的责任并不清晰,而这一点根植于现代高科技系统所天然具有的复杂性之中。现代系统,由成千上万个部件(流程)组成,它们之间如何彼此交互,很多时候是无法预测的,也就无法“管理”的(丰田“刹车门”?)。我们既然无法去除现代系统,也就只能“最好习惯这一点”。

          作者并从人类心理、或演化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很多事例表明,每个人在看待、处理风险时,有一种“风险平衡”(risk homeostasis)的机制——每个人有一内置的风险可接受程度,这个风险可接受程度是较为固定的。最有名的例子即是研究发现:安装了ABS的一组车辆和未安装的另一组相比,发生车祸的概率是基本一致的。安装ABS自然增加了车辆的安全性,也就降低了车辆的“风险”,但因为司机的““风险平衡””机制,他们会本能地开得更快、转弯更猛,“消费”掉了这一部分“风险降低”,从而使得整体风险水平保持不变。(我的一个引申是:虽然如此,这样的改进仍是有意义的,因为增进了人类的自由,在这个例子中是开快车的自由)

          本文可以有一个更耸动的副题:“为什么行人总在斑马线被撞飞?” 

    第十四篇  Late Bloomers

           (“迟开的花”或“大器晚成”)

           副题是:”为什么我们总把天才与早熟等同?“(Why do we equate genius with precocity?)

           常人认为天才必早熟:只有活力四溢、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才能做出真正有创造性、新鲜的东西来。但这个看法显然不对。天才有早熟,亦有晚熟,且统计结果表明:没有一种更占优势。以画家为例,早熟如毕加索,晚熟以塞尚为代表。

           这两种天才有别,乃因早熟型天才是“天纵其才”,其创作是“概念性”的,不需更多的亲身体验;晚熟型则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他们的创作近乎“实验”,需第一手的资料和体会,而且技艺也需一步步磨练。从这个意义上说,晚熟型确实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天才,因为他们年轻时的水准与其后期相差甚远。早熟型是“生”就的,晚熟型则是“养”出来的。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说“养”出来另有一层意思在。晚熟型选手在前期的市场价值低到“市场失灵”的程度——也即他们无法靠市场来支撑,必须仰仗亲朋好友的资助,靠人“养”,塞尚即是如此,有一个圈子在支撑他。用时髦的话说,晚熟型选手之间的竞争简直就是价值链的竞争。塞尚的资助人中,最有名的是他从童年时代开始最好的朋友——左拉。这位“自然主义文学流派”的领袖充任了他的领路人、卫士和导师。

    第十五篇 Most likely to Succeed

    职业比赛中的四分卫、老师和理财顾问,这三种职业有一个共同点,即:除非你把他放在那个位置,否则你无法确知他能否胜任。本篇文章试图回答的问题正如此有关:“在我们不知道应聘者能否胜任的情况下如何聘人?”

    拿橄榄球来说,职业比赛与大学比赛相比,要快和复杂得多。大学赛中的明星在职业赛中放光的概率并不高——因为比赛的特质不同,使得某个四分卫在大学出彩的优势可能并不足以支撑他在职业赛中的表现。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老师的选聘上。好老师与坏老师的“绩效”差别巨大:坏老师一年能教的东西只相当于“标准”老师的一半,好老师则能达到一倍半。但是同样的,数据和经验表明,没有一个标准,如证书、学历、标准化测试能真正预测一个未来老师的表现。

    在理财顾问领域,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答:这些公司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他们打开大门招募员工,进来之后有几个月的训练营,接着是几年的“学徒期”,如此合适的人才自然会冒出来。Gladwell做此文,其意仍在说教育。他认为,教育领域应该向理财行业学习:“教育应该向所有有意愿从事教育、具有大学文凭的好坏;一个老师的优劣应该在其从教之后评定,而不是在之前。”不过他同时意识到此种改革必将遭到纳税人和教师协会的反对,前者会认为“从四个老师中选出一个”成本太高,后者本就反对对现有体制的任何改变。

    第十六篇  Dangerous Minds

          Gladwell在本篇文中讨论的是所谓“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他讲述了这门技艺中几个著名的案子,但看到后半部分,我才发现——他的目的乃是否认这技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所以题目“危险思想”不是指罪犯,倒说的是“画像者”。

          一般都承认:掌握了一个人的特质,则对其在某种环境中如何表现,能做出较有把握的预测——当然例外不是没有。犯罪心理画像则反过来,是通过犯罪场景去推测犯罪人的特质。这里的逻辑错误——我对Gladwell的引申——是:由A推出B,并不能由B反推回A。也即在某种环境下犯下同样罪行的罪犯,其特质,或者更准确地说,其特质的组合可能千差万别。

           Gladwell认为,“画像者”的伎俩与占星师和通灵者无二,其预言总是充满了不可验证、相互矛盾、模棱两可的语言。此种预言自是可做多种解读,即使从概率上说,“画像者”描画出来的犯罪者的某一项或某几项特质也有与真的犯罪者吻合的可能——虽然从实际统计数据来看,他们“对”的比率惊人的低。但是,“如果你做了很多预测,其中那些错的很快就会被忘却,那些被证实为对的就足以使你出名”,就人性而言,我们都愿意相信传奇,向来如此。

    第十九篇  Troublemakers

    安大略省完全禁止豢养一类叫Pit bull的狗,起因是这类狗发生过几起主动攻击人类的事故——它们咬了就不松口。

    Gladwell认为,此种运用归纳法(generalization)来预防犯罪或侵害的做法,好似“用宽刷子开刷油漆”,做法简便,但会掩盖许多问题。用归纳法时,在选择潜在罪犯或侵害者的某些特征时,必然会忽略其他特征。如,若用Pit bull这一狗的类属来判别潜在侵害者,就忽略了:别的狗可能更具攻击性;或者Pit bull类属下的某些狗可能并不好斗。换言之,在我们运用“分类—归纳”的方法来预测某些类型的人或动物的行为时,需要特别小心,因为类属与行为之间的关联度有强有弱。

    以狗的攻击性为例,研究发现,除种属之外,其与狗的性别(公狗更具攻击性)、狗是否被拴起来(拴起来的狗更具攻击性)可能更有关联,而关联度最大的是狗的主人。那些本身就好斗、不合群的人养的狗就更好斗。但是狗的主人要监控、管理起来就麻烦得多了。所以政府永远选择容易做的——他们不管狗主人如何,完全禁止豢养Pit bull。

  • bloomberg on GS case

    四年后,也即是2007年,Gladwell就安然事件撰写的第二篇文章“The open secrect”(《公开的秘密》)发表。在转述此篇旧文之前,且耍个花枪,来看看新闻——美国SEC诉高盛案(SEC在一项民事诉讼中,起诉高盛公司误导、欺骗投资者)。

    此间曲折,还数维基百科“高盛”词条说得简明。大致是:高盛设计出一项CDO产品,卖给两方客户。一方客户是保尔森对冲基金(Paulson & Co),看空;对头的一方包括ABN Amro(荷银)和德国的IKB银行。次贷危机来袭,作为此项CDO产品基础的次级抵押贷款化水,多头亏得要当裤子,保尔森对冲基金大赚十亿,高盛也稳稳收取一千五百万美元的手续费。

    问题不在于发“国难财”,而是SEC认为高盛在对客户的信息披露方面有亏。高盛将此CDO产品卖给客户时,说该产品以之为基础的抵押贷款组合经过独立第三方ACA公司的“审核”,但高盛没有告诉ACA公司——也就没有告诉客户——的是:正是保尔森对冲基金“帮助”高盛“挑选”出了抵押贷款组合,而保尔森对冲基金对这些组合实际上就是看跌的。

    这些话讲起来颇绕。且让我举个例子。假定高盛开了一家鞋店,不过他卖的鞋不是实际供人穿,而是让客户来猜使用寿命的。ACA公司就是鞋的制造商,他对鞋的整体质量负责。保尔森对冲基金呢?是鞋垫、皮革和钉子等部件的供货商。这个供货商乃高盛指定,ACA公司只管来料加工,并不知晓保尔森基金的扮演角色。现在的问题是,保尔森对冲基金已然知道这些部件的质量不佳,做出来的鞋也是“行之不远”的概率大,于是在供料之后又去鞋店押宝——押鞋子穿不得几天。此事高盛知道,ACA公司不知道,其他的客户也不知道。所以看起来这像是庄家与赌客窜通,实在罪责难逃。

    可是且慢,ACA公司也好,荷银和IKB,都在道上混了多年,理当老奸巨猾,本该仔细分辨鞋之优劣,一朝走眼,愿赌服输,又岂能推与他人?

    “高盛就像鞋店,而ACA公司就像制鞋厂......就好像鞋店把鞋的品牌、制造商都告诉顾客了,但是,鞋店是否还必须告诉顾客,那个制鞋商的鞋垫、皮革、钉子等部件的供货商是谁呢?再下去,鞋店是否也要披露制鞋商的那些供货商的原材料是由谁提供的,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等等,依次披露下去,界限到底该在哪里?”(陈志武,《经济观察报》,2010年4月26日)

    好了,再回到Gladwell在《狗之所见》中的这篇文章。在文章里,Gladwell追问的仍然是安然为什么撒谎的问题,但结论较之四年前已有些微的不同。他发现,在“信息时代”,随着会计准则和金融工具的日益复杂,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很难判定究竟是否“充分”,或者根本就做不到充分。

    安然当年被诉,其中一个理由是利用所谓“特殊目的公司”(SPE:Special Purpose Entity)来转移负债,装饰资产负债表,从而误导投资者。安然这样的SPE有多少呢?超过三千家。对每一家这样的SPE,要达到“充分”披露,至少需要写一千页。即便经过缩写简化,再缩写简化,要披露三千来家SPE的重要事实,也需要密密麻麻写上两百页。这样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真有帮助?

    安然并没有将秘密“埋”起来,它在会计报表附注的“关联交易”一节对SPE有了披露。这披露可能真的不充分,可如果它本来就做不到充分呢?

    安然的第二宗罪是利用所谓“市值计价”(Mark-to-Market)的会计方法,来高估当下的收入。不过再一次,它没有把这个信息“埋”起来。事实上,Gladwell回溯了安然从被质疑,到被揭发、到最终破产来的过程,发现最初的质疑者都是仅仅通过阅读安然的会计报表就看出了问题。只不过即使这些专业的财经记者、投资者和会计学教授,要“看”出问题,所费时间也不短,要一个月,有的要两个月。因为现代商业、金融和会计准则已经复杂到了这样的程度。有的质疑者甚至认为,很难说安然是否蓄意欺骗,因为他们自己可能也搞不清楚其间利害。

    Gladwell认为这便是puzzle(谜题)和mystery(迷惑)间的区别。“水门事件”是个谜题,谜题有明确的答案,只需“深喉”一出,信息足够,自然水落石出。“安然事件”是个迷惑,信息不少,可能还太多,而且信息越多越乱。谜题解答的关键在于信息的“传送者”,因为“答案就在那里。”一进入“迷惑”时代,解读者的能力就变得最为关键。

  • 关于天才的迷思

    What the dog saw收录了两篇Gladwell分析安然(Enron)事件的文章。第一篇发表于2002年7月22日,题目为“The talent myth—Are smart people overrated?”

    Gladwell认为安然的失败,是其以“明星”员工为核心的公司文化的失败,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安然从员工的选择、考核、激励到员工的提升和内部流动的一整套人力资源政策的失败。

    安然喜欢“天才”,1990年代中的每一年都会招揽250名新毕业的MBA进入公司。对此作者的批评是,一个人的智商(如假定MBA具有较高智商的话)与其工作表现的相关性仅在0.2与0.3之间。智商测试,或者学校中的考试,一般只能评估出一个人独立工作的能力,而不能帮助我们了解其与他人合作,或者处理现实社会中复杂情况的能力,而后一点在商业组织中将极大影响一个人的工作表现——因为在商业组织中,人们不单是要创造,更要执行,要与伙伴协作,要与对手竞争。

    安然招揽天才,并对明星员工给予超额奖励和越级升擢。升擢太速。“如果一个员工不在一个岗位呆得足够久,你怎能评估他的表现?”。明星员工,这些“聪明人”,只要有好点子,就会被给予充分的、有时候是与其实际执行能力不相称的资源支持。他们被纵容,即使多次失败也会被给予不断试错的机会。结果就是“安然成了一个明星员工们为所欲为的地方”,公司做什么项目,从事什么投资,首先取决于明星员工的喜好,而非客户和股东的需要。

    安然对明星员工的迷信与另外一些“长治久安”的公司,如西南航空、沃尔玛和宝洁,截然相反。这些公司行事老牌、纪律严明,相信组织而非明星员工。安然——或者说它的顾问,麦肯锡——如此行事的逻辑假定是:一个组织的智能取决于其员工的智能。这个假定当然不对,我们需要的不是明星员工,而是一个明星组织,即便这个组织中的成员不那么闪亮。在Gladwell看来,安然的失败,麦肯锡罪责难逃,因为其整套文化的蓝图出自麦肯锡。该管理咨询公司在安然开展了20个咨询项目,每年吸金过千万,更不用说安然的CEO本身即是麦肯锡的前合伙人。

    Gladwell引述了三位心理学家一篇名为“The dark side of charisma”(魅力之暗面)的文章,将不称职的经理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在组织内毫不费力就爬到高位,只因为他们或者因为运气,或者出于计谋,从没接受过困难的任务,也从未树敌。第二类经理人深藏不露,靠精心筹划攻击对手而胜出。第三类被称为“水仙花型”,他们靠展现出来的能量、自信和魅力而在公司的阶梯中不断上升。

    “水仙花型”经理人的可怕之处在于:正因为这种人的成功根源于其充满“能量、自信和魅力”的形象,所以他们会拒绝承认失败、拒绝为失败承担责任(心理学上讲,人宁可承认自己懒,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笨”,大概因为“笨”会被归为一个人更本质的属性。是故看重自我“聪明”形象的往往耻于认错)。Gladwell认为安然就公司而言,也是“水仙花型”,所以当失败大到不能掩盖时,他们的本能反应,不是补救,而是撒谎。

    当然在几年之后另外的一篇文章中,Gladwell对“安然撒谎”的看法又有了改变。

  • The New-Boy Network

    副题为“工作面试到底能告诉我们些什么?“,是《狗之所见》的第十八篇文章,发表于2000年5月,时逢所谓”新经济“的顶峰。作者Gladwell从一个哈佛大学的四年级生Noaln Myers说起。Nolan Myers读计算机科学,即将毕业,正在找工作。Nolan进入作者的视野,乃是因为朋友的提及——这个Nolan面试表现极好,所有的面试官都很喜欢他;更不用说他只在微软的招聘会上提了一个问题,就赢得时任微软CEO的Steve Ballmer的青眼,后者很快与之频繁联系,急切招揽他进入微软。Gladwell也与Nolan进行了会面,发现这个小伙子确实帅和聪明,不过并非“那么”帅和聪明,可同样的,作者也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于是Gladwell对所谓“第一印象”进行了研究。他发现,许多心理学实验都表明,人们对陌生者的个性判断严重地依赖于第一印象,接触(包括观看、面谈等)一个人两秒钟,与接触一个人二十秒、两小时乃至一个学期,对这个人的个性判断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对此现象,很多人认为“第一印象”源自人的本能,由人脑中的低级部分负责处理,对陌生人个性的判断并没有经过“思”的阶段,所以“两秒钟即是永恒”。(我读到的其它文献认为这是人类进化的结果,即人面临庞杂的信息,必须采用“情境思维”,即迅速地把信息归类,然后模式化处理,如此才能及时反应而生存下来)。而且,第一印象会自我强化,也就是说,面试官对面试者回答问题的满意程度,其实已经由第一印象决定了,第一眼顺眼的,怎么回答怎么顺耳。

    此间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所谓“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狭义来讲,说的是我们在观察一个人的行为时,过多地将其表现归因为其个性,而低估了环境的因素。举例来说,如果我们观察到一个小孩在玩耍时特别活跃和多话,往往假设他在课堂上也会有类似的表现——事实当然并非如此。

    上述两个因素结合,似乎注定了面试是充满偏见、远离真相,从而无效的。业界的解决方案是“结构性面试”(Strucured Interview)。这种面试摈弃了“人情味”:结构固定、题目事先拟好、所提问题具体而非宽泛、对所有面试者严格同等对答、按照相同的标准记分。

    举例来说,如果在一个普通面试中,有这样的提问:“如果你同时要做几件事,你怎么处理?你如何决定先做哪件事?”那么在一个结构性面试中,提问就是这样的:“你有两项紧急的重要任务,两样都做肯定在时限之前完不成。你怎么处理?”显然面对第一种提问,面试者尽可用套话搪塞而过,此时面试官打的分数转而由其对面试者的第一印象决定;而第二种方式的提问将面试者逼到墙角,几能求得“真相”。

    Nolan Myer后来的职业发展如何?谷歌可知。有趣的是他直接将自己的简历指向Gladwell的这篇文章。当年他究竟问了Steve Ballmer一个什么问题呢?Nolan说:“He (Ballmer) was talking a lot about alignning the company in certain directions...and I asked him about how that influences his ability to make bets on other directions. Are they still going to make small bets?”

    问得确实妙,正搔到痒处。

  • what the dog saw cover What the dog saw,我译做《狗之所见》,乃是Malcolm Gladwell为《纽约客》撰写的专栏文章之合集,计有十九篇。Gladwell是《纽约客》的签约作家,之前出过三本书,即Ourliers、Blink和《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都有大名,尤其是最后一本。不过我久已不看英文书,就这三本而言,也只看过书评,或者有时候碰到别人的转述,碰到就看,再不深究。

    《狗之所见》也如此,大概两三周前翻到一篇书评,千把字,里面转述了书中一段关于索罗斯的轶事,大致是想讲索氏心口不一:他谈起自己的投资理论言之煌煌,实则见风使舵,全不奉行。在香港机场等飞机回北京,转到叶一堂(Page One),恰好看到这本书,因为想再细看这则轶事而买下。

    这则轶事的出处是书中的第三篇文章:Blowing Up。然而此文的主人公并非索罗斯,而是Nassim Taleb。Taleb何许人也?我也要一口气看完这篇25页的文章,才从篇尾的小注中得知,此君正是前两年卖成柴米油盐的《黑天鹅》(The Black Swan)一书的作者。不过Blowing Up一文发表于2002年4月22日,当时天下尚无几人识得Taleb,所以作者在注脚中的第一句话就是:Taleb has since become famous.

    此文的副题是:“Nassim Taleb如何将灾难的不可避免性转化为一种投资策略”(How Nassim Taleb turned the inevitability of disaster into an investment strategy),讲的正是《黑天鹅》作者的投资故事。为讲好这个故事,作者还添加了对另外一位投资者Niederhoffer的描写,以资对照。

    这两位的不同,根源于其所信服的哲学的差异。Niederhoffer以为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事实和数据,“你就能晓得你想知道的一切”;而“Taleb的英雄是Karl Popper(卡尔波普)”。波普认为:“你没有任何把握知道何种假设为真,你只能知道何种假设为不真。”道不同,谋自异。Niederhoffer既然认为市场是可以“懂得的”,自然汲汲以判断市场(个股)走势为工,这种哲学和投资策略生发出来的需求正是一众投资研究群体赖以生存的根基。Taleb则老实承认他对市场(个股)走势无从判断,换言之,他不靠预测赚钱。如此一来,计将安出?

    书中的一个譬喻我以为很妙。秋日风起,树高叶落,Niederhoffer一派会认为叶落归根,树叶落地位置的统计分布是有规律的,是可预测的——大多数时日也确实如此;设若某日发现落叶不再散落,而被扫起成堆,他们的辩辞则是:这是人为现象,不能因此判定那个决定落叶位置之统计分布的规律为错。关键就在这个“人为”。Taleb一方认为因着交易者的“不理性”(所谓“动物精神”),资本市场的人为因素格外多,扫地老僧经常出没,市场出现极端变化的概率比一般理论所推演的要大出许多——在这个市场上混得年头多了,谁没有见过一只以上的“黑天鹅”?Taleb赚的就是这样的“黑”钱。

    他的投资策略,据文中交代,就是长期、持续地买入用计算机模型挑选出来的期权(Option)。重点是他不创设,只买入。期权的买入价格通常很低,这是因为卖家——也即是期权的创设者——通过计算,认为有利于期权买入者的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即期权行权的可能性)很小,换言之,时日一到,期权大多数时候实乃废纸一张。Taleb买入的期权也如此,多是画饼,所以他名下的基金大一年中倒有三百来天有出项、无进项,只不过因为期权便宜,虽持续小亏,尚能支撑,直到有一天,某只黑天鹅一冒头——哗,富贵逼人来。

    此间的一个关键在于期权的创设者同大多数投资人一样,低估了使得如Taleb这样的期权买家能够行权的极端事件发生的概率,相应地,其对期权的定价也就偏低。采用Taleb的策略,是“有大概率输小钱”而“有小概率赚大钱”。其风险在于每日流血,虽血量很小——因期权价格很低,但长此以往,如黑天鹅就此绝迹,仍有失血衰竭而亡之虞,不过如此操作完全避免了被blow up,也就是我称之为“一枪爆头”的可能。Niederhoffer正与此相对,他是期权的创设者,每日有进项,日积月累,几成传奇,但只要有那么一次,如九一一,两只黑天鹅飞过曼哈顿,他就财富化水(Niederhoffer的大溃败,还与他过度自信,以至于未照行规对自己创设的期权进行对冲有关,这加大了他的损失)。

    Niederhoffer的策略,其结果是“有大概率赚小钱”而“有小概率输大钱”。这不正是一般投资人的做法?作者在文中引述了一个心理学实验,借以说明此种取向乃我们的本能。他做结论说:“当面对可能的损失时,我们更愿意赌一把;而处理盈利时我们对风险的厌恶就显著增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喜欢每天都能在股市上赚一点小钱——即便这样做会面临在一次崩盘中尽失所有的风险。”也就是俗话说的“止盈不止损”。

    对Taleb的异于常人,Gladwell做了家世、成长经历方面的解剖。Taleb来自黎巴嫩,事实上,他的曾祖父和祖父都任过黎巴嫩的副总理。在童年时期,Taleb看着黎巴嫩从天堂变为地狱,家人星散。Taleb年轻的时候又被诊断出患了喉癌。这是十万分之一概率的病症,Taleb又不吸烟。凡此种种,Gladwell认为,会令Taleb对世事之无常有切肤的体会,对“不确定”有独到的看法。

    而论及“黑天鹅”,这说法至少可上溯到大卫休谟。老休的名言是:No amount of observations of white swans can allow the inference that all swans are white, but the observation of a single black swan is sufficient to refute that conclusion. (观察到的白天鹅再多,也不能下结论说所有天鹅皆白,而只要观测到一次黑天鹅,就足以推翻此论矣。)